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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猴头菌提取物颗粒说明书修订不良反应等信息的 公告

时间:2023-02-16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我公司为落实好药品安全第一责任,根据202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《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》要求,对猴头菌提取物颗粒上市后的药物警戒数据进行了充分评估论证,撰写了《猴头菌提取物颗粒安全性证明报告》,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补充申请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6月同意变更说明书,并批准颁发相关批件。

      本公司根据批件要求,从2022年12月生产的产品使用新的《猴头菌提取物颗粒说明书》。

      详见:附件1 旧猴头菌提取物颗粒(3g、5g)说明书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附件2 新猴头菌提取物颗粒(3g、5g)说明书

特此公告

山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

2023年02月06日 

附件1

        

附件2